2025年2月20日,江蘇哈工智能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哈工智能”或“公司”)發布公告稱,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(以下簡稱“江蘇證監局”)出具的《江蘇證監局關於對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、喬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》(〔2025〕36 號)(以下簡稱“《警示函》”)。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因信披違規被責令改正,或麵臨著受損投資者索賠。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(執業證號:13101200410820485)提示,於2020年4月30日-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且有持倉,無論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後是否賣出的投資者,可通過“新浪股民維權平台”自願登記索賠。
根據警示函,經查,哈工智能對參股企業湖州大直產業投資合夥企業(有限合夥)(以下簡稱湖州大直)會計核算不準確。湖州大直合夥協議約定,湖州大直的可分配收入在各合夥人之間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。哈工智能對湖州大直實繳比例為85.74%,但按照49.5%認繳比例確認對湖州大直投資收益並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麵價值,導致2019年至2022年財務報告披露不準確。公司於2024年4月30日就上述事項披露《公司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》並完成了對2019年至2022年財務報告的更正。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認為,於2020年4月30日-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且有持倉,無論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後是否賣出的投資者,均可發起索賠登記。
信本股民索賠團隊提醒,哈工智能因多年財報不準收警示函,因此受損的投資者,可自願發起索賠登記。
維權條件:
哈工智能:於2020年4月30日-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且有持倉,無論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後是否賣出(具體賠付範圍由法院確定)
(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趙敬國律師供稿,不代表新浪財經的觀點。趙敬國律師,於1999年取得律師資格,法學理論知識紮實,曾在高校任教。2004年起開始律師執業,承辦過千餘起各類訴訟案件,積累了十分豐富的爭議處理經驗,尤其擅長處理證券糾紛、金融、不良資產等方麵的業務。執業至今,趙敬國律師代理投資者訴多家上市公司索賠案件,已經勝訴或已經獲賠的案件包括索賠、索賠、步森服飾索賠、中潛股份索賠、索賠、索賠、天神娛樂索賠、索賠、索賠、索賠、延安必康索賠、索賠、紫晶存儲索賠、澤達易盛索賠、索賠等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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